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自治區紀委十一屆七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二屆七次全會精神,根據自治區紀委監委部署,結合南寧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治理?,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總體目標嚴肅查辦涉及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堅決懲治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長效機制,確保工程建設各環節工作依法依規,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二、整治重點(一)緊盯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履行。深入整治各級黨委(黨組)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專責以及職能部門(單位)監管職責,對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不重視,組織推進、以案促改、系統治理等工作敷衍應付,責任落實不到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重大腐敗問題。(二)緊盯工程建設項目決策和審批。深入整治不嚴格執行“三重一大”等內部監督制度,在工程建設等重大事項上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擅自決定工程建設項目立項,違反規定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增加建設內容,安排工程建設其他事項;明示或暗示相關單位不履行建設管理程序,未經審批、核準、備案,或未按財政資金管理要求評審,違規實施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決策等行為。(三)緊盯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深入整治委托招標階段違規干預、操縱招標投標代理機構,故意制定有排他性的招標條件;違反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在無任何資金來源保證的情況下進行政府采購;招標階段規避招標、指定施工單位、虛假招標、明招暗定,違規制定有傾向性招標文件和評分辦法;評標階段通過泄露標底、抬高標底和招標控制價等影響招標公平公正違規評標,授意評標人為“意向”投標單位打高分等不正當手段使特定投標人中標;定標階段無正當理由不按評標委員會確定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以打招呼、暗示中標人放棄中標或要求中標人分包、轉包給“意向”中標...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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